尽管发现达西亚人中的一部分竟然是和自己打过交道,并且自己也希望能够收入麾下的色雷斯人,万尼乌斯却并没有头脑发热的想要率先去找他们。
毕竟,眼下对方已经有了另外一条大粗腿可以抱,现在上门去拉拢不过是热脸蛋贴冷屁股而已。
更何况,虽然站在万尼乌斯的角度看,色雷斯人欠了他一个人情,但站在色雷斯人的角度来看很可能完全不是这么回事——甚至,色雷斯人认为之前放过阿累夷溃兵,反到让万尼乌斯欠他们一个人情,也不是不可能额。
更重要的是,在已经知道了对方装备有弩炮的前提下,再毫无准备的杀过去,那就是找死了。
要对抗弩炮,最好的武器不是什么坚固的大木盾,或者加厚的木板墙,而是更多的弩炮——在这个年代里,弩炮、投石机什么的,就和后来的大炮、导弹之类的武器差不多。
所以,想要去和布雷比斯塔以及他的部族再打上一仗,并且把对方打服气,自己军中的各种大小型号的弩炮以及诸如此类的器械是必须带上的。
但是,考虑到眼下阿累夷山区的实际情况,万尼乌斯自然不可能带着他的各种器械翻山穿林——那么搞的话,小型的弩炮还好说,一塔兰特的大家伙绝对会散架。
而现开一条路杀过去更不可能——按照自己那三天的路走了九天的情况来看,真要自己开条路过去,等到那的时候,搞不好人家都建完城市了——万尼乌斯当然不在乎,但估计阿累夷人等不了。
所以,万尼乌斯只有一个选择——先车暴离他只有一天路程的巴斯塔奈人的城镇,然后进入城镇,顺着敌人建立的道路开过去。
这就意味着,万尼乌斯将要以他自己的本部兵力,对抗整个巴斯塔奈—达西亚联军。
尽管在战胜克拉苏之后,万尼乌斯及其麾下战士信心极度爆棚,并不介意独力对抗六万人,而且实际上以敌人所建设的道路的宽度,敌人就算有六十万人也根本无法有效展开,但这种来帮忙的变成作战主力的事情,还是让人想想就觉得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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