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阵型远近兼顾,攻守皆备,在小规模的战团对抗毫无疑问能够占据足够的优势。
但对于万尼乌斯,确切的说,对于日耳曼人而言,这还远远不够。
毕竟,鸳鸯阵的诞生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
简单的说,当年的鸳鸯阵,主要是用来对付倭寇的。而当时我大明的武器不如敌人,近战不占优势,所以只能采取各种在近身之前杀伤敌人的办法,而短刀手之类玩命的情况,基本都是逼不得已。
但眼下,在这个年代里,日耳曼人的武器精良程度可能会弱于一些对手,但身体素质却是毋庸置疑的,所以近身格斗并不吃亏——事实上,如果不能充分的发挥日耳曼人的身体优势,那么这种小型阵法就变成以己之短攻敌之长的笨办法了。
所以,按照万尼乌斯的想法,这种阵势还需要依照日耳曼人的身体素质和实际使用武器的爱好进行本地化。
首先,既然日耳曼人有更大的力气,那么完全可以扛起更大的盾牌,甚至可以携带两面盾牌——所以,最初的两名盾牌手中,扛大盾的完全可以携带两面加大加厚的盾牌,专门司职守卫工作,而持小盾的战士则除了一面小圆盾之外,携带多支标枪,承担标枪手的职务。
接下来,对于日耳曼人而言,超长枪兵也是必要的。但是他们并不需要承担阻滞敌人靠近的职责——与之相比,更重要的是他们要为整个小队提供标枪箭矢的防护力量——两名超长枪兵需要共同撑起一片帐篷布,为整个小队提供防护。
剩下的四名长枪兵,按照万尼乌斯麾下军队的传统,也要每人携带一面小圆盾、两支标枪和一柄短斧——这样无论是敌人离得远还是离得近,他们都能有效的对抗敌人。
最后的两名短刀手,按照日耳曼人的传统,显而易见的应该是盾斧手——但万尼乌斯认为这最后的两个名额显而易见的应该留给双手斧兵。有了大盾手、小盾手和超长枪兵,敌人的标枪箭矢之类的投射武器应该无法直接打击到小队,而日耳曼人的武器往往不够精良,面对那些拥有精加的敌人会比较吃亏,而双手大斧则能够有效的对抗目前已知的几乎所有类型的铠甲。
然后,就是第十一个人,也就是这支小队的队长——按照万尼乌斯的构想,这个队长不但应该能够指挥作战,更需要能够有效的弥补整支队伍的短板——因此,这名队长必须擅长使用弓箭,而且精通近身格斗。
按照万尼乌斯的构想,这样的阵型足以对抗大部分的小规模冲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