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一百八十八节 小商人们 (1 / 7)

作者:吹牛者 最后更新:2023/6/16 5:56:43
        第一百八十八节小商人们

        三天后除了几个重伤的人之外,其他人都在简单的治疗之后到海关大楼去等候海事法院对他们的财产的处理结果。

        这群客商们经历了几天前莫明其妙的骚动之后,每个人的脸上手上或多或少的还有些伤痕,再次重新聚首都显得很不自然。

        陈忠焕这次加了小心,一句多余的话也不说,只是关照大家可以去领回自己在船上的货物了。

        马甲的基本处理思路是,凡是在能够确认货主的货物,按照海难救助原则向每个货主收取抢救出的货物总量的20%作为救难费用。被抢救,但是遭水浸、火烧及其他形势损害,价值受损的货物,依照残余价值计算。

        凡是不能确认货物归属的或者货物所有人虽然明确,但是货主或者随货人已经在海上死亡、失踪,以及货物是委托船主运输的,由海事法院暂扣等待处理,直到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够证明自己是货物的所有者的。到期无人提出要求的,由海事法院没收。

        暂扣的货物,在归还货主之时同样收取20%的海难救助费,货物在暂扣期间,海事法院有权将其全部或者部份自行处置。能够确认货主的,归还时依照其价值支付货款――这条是为了便于穿越集团能够随时动用扣押货物。

        在海难中抢救出来的船只,同样根据其残存价值的20%收取救助费。除此之外,船只必须支付在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和损耗费用。同时船主还要支付遇难船只上的水手逗留博铺期间的食宿费和医药费。船主逾期不来办理手续的,船只没收。

        至于这个期限,根据本时空的交通状况,马甲定为一年。

        在货物暂扣期间,博铺海事法院只承担最基本的保管义务,不承担货物的保值义务。货物在暂扣期间收取基本仓储费。

        被救助人员,不收取任何救难费。但是被救助人员在博铺滞留其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和医药费自理。离开博铺时必须付清,否则法院将对其进行强制拘留,直到其付清费用为止。不能付清费用的,可以用劳动的方式来抵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

  1. [其他小说]法兰西1794 [列表]
  2. [其他小说]诸天从拯救大明开始 [列表]
  3. [其他小说]逆天明末三十年 [列表]
  4. [其他小说]珠玉缘首部曲:千年之恋 [列表]
  5. [其他小说]远东军火商 [列表]
  6. [其他小说]阳光下的平阳府 [列表]
  7. [其他小说]赘婿 [列表]
  8. [其他小说]东晋北府一丘八 [列表]
  9. [其他小说]国姓剑 [列表]
  10. [军事历史]H版国文课本 [列表]
  11. [其他小说]三国之无赖兵王 [列表]
  12. [其他小说]初唐小卒 [列表]
  13. [军事历史]如果把清末对外战争耽美化 [列表]
  14. [其他小说]临高启明 [列表]
  15. [其他小说]谍战狂潮 [列表]
  16. [其他小说]花豹突击队 [列表]
  17. [其他小说]情:三国 [列表]
  18. [其他小说]篮坛之氪金无敌 [列表]
  19. [其他小说]【迷情三国?魏书】帝王墨 [列表]
  20. [军事历史]自古英雄出青楼 [列表]